虚增危改拆迁安置数 两人回迁上了十个户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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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08:23 北京青年报 | |||||||||
因在东城民安危改区的拆迁安置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原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王某和临时工钟某被绳之以法。记者日前获悉,二人均因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东城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二中院已驳回钟某的上诉。 2003年初,东城区纪委监察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民安地区办理拆迁事宜的一些拆迁员,在签订拆迁安置合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问题。随后东城区成立办案组,对民安三区
纪检监察及公安、检察机关又进一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钟某是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的临时工,参与对民安危改区安置方案的复审工作。2002年7月至8月,她明知北京某拆迁服务咨询中心上报的10份安置方案存在虚增安置人口的问题,仍按照办公室主任王某的授意,违规予以审核通过,给国家造成197万余元的经济损失。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期间,钟某还非法收受多人贿赂12.9万元,给一些虚增人口的违规安置方案大开绿灯,同时违法为多人办理购房合同更名。 担任东城住宅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的王某,于2001年8月至9月间负责东城区海运仓危改区拆迁安置合同审核工作及安置住房房号管理工作。他弄虚作假,违规为两名购房人以10个户口安置回迁,将国家拆迁专项资金的私房价补偿款6万元,非法折抵购房人的购房款,给国家造成损失58万元;王某还收受拆迁公司人员、被拆迁人和购房人的金戒指1枚、现金19万元,并违规签字通过虚假拆迁安置合同4份,给国家造成损失100余万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在当前房地产开发、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居民房屋拆迁安置中,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大肆牟取私利的犯罪行为,已引起了各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此类犯罪正被检察机关列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重点打击目标。(程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