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三包”堵住消费者维权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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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07:50 中国质量报 | |||||||||
时下?熏许多商家把诚信、质量作为宣传的口号,而口号的落实往往让消费者质疑。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商家在处理售后服务问题时,如果遇到消费者因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时,商家一般都搬出自己制定的“三包”政策,不是强调商品没有质量问题,就是以商品影响二次消费为借口,堵住了消费者的维权路。 7月10日,家住青岛市单县路的王女士在该市某商场买了双凉拖鞋,在穿上走了一个多
最后,售货员告诉王女士可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然后再做处理,或者商场可以帮她把鞋子磨脚的地方进行维修处理,但退货是不可能的。 与售货员争执不下,王女士只好妥协:“到质检部门检测太麻烦,我还要上班,没有办法,禁不起折腾。” 据记者了解,碰到新鞋子磨脚类似事情的消费者不只王女士一个人,而且大家的遭遇都很相似。仅10日上午一个小时的时间内,记者就在青岛某商场里碰到了三四个消费者因为新鞋磨脚要求商场退货的情况。但是,由于消费者对于国家三包规定的了解不是很清楚,商场均以影响二次消费为由拒绝退货。 无独有偶,中国海洋大学的小韩在台东某商场买了部TCL手机,回到家后发现手机原装电池与附带的电池规格不配套,与经销商协调退货。经销商告诉小韩,根据他们的“三包”规定,手机机头没有质量问题,问题出现在电池上,所以,只能更换电池,而不能退货。小韩认为电池与手机不配套应该是严重的质量问题,商家的“三包”规定对消费者不公平。但是商家口气强硬,只好妥协同意更换一块电池。但是,小韩跑了三四次商场之后,都因为目前青岛地区没有与这款手机配套的电池而没能换成。后来,经销商与厂家联系之后告诉她,最少还要再等10天厂家才能把电池送来。 小韩实在没有办法了,便以商家的霸王条款为由投诉到本报驻青岛记者站。 记者与该手机经销商于经理联系后,他告诉记者,手机与电池不配套的情况他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可能是厂家在装货的时候出现差错,也可能是代理商在给手机贴各种标签、进网许可的时候弄错的,但是具体哪个环节出错,他也不清楚。 据记者了解,小韩购买的这个牌子的手机生产厂家是个正规企业,无论在生产、包装等任何一个环节出错时,都应该按照三包规定给予消费者满意的答复。经过记者与于经理沟通之后,于经理爽快地告诉记者,尽快与消费者联系,争取做出让消费者满意的答复。 随后的几天里,记者走访了青岛几家商场,发现类似“三包”的陷阱的确不少,一些商家的服装、鞋类的“三包”中均有规定在不影响二次销售才能退货,但怎么样才算不影响二次销售,评价权却在商家手中。记者采访了青岛市消协的负责同志,他们告诉记者,因为对国家标准不熟悉,面对商家的“土三包”时,大多数消费者很少到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投诉。目前一些“三包”规定的确由商家自行制定,但其规定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不能低于国家规定,否则无效。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如果商家的“三包”规定高于国家“三包”规定应按商家的规定处理,低于国家规定的应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作者:梁 丽 朱文达 本报记者刘 佳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