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配套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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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 07:30 中国质量报 | |||||||||
本报讯(记者夏文俊)为保证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出台了系列配套办法,并随即开展一系列宣贯培训工作。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发布了配套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专家库建立与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调查和认定实施办法》和《缺陷汽车产品检测与实验监督管理办法》,并将于8月1日至
同时,在召回制度正式实施前,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将根据企业的需要和自愿申请,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立法背景、条款讲解、企业应对建议等,帮助企业更全面地了解有关召回制度的一系列法规,为正式实施该制度打好基础。专家组还将听取企业的建议和意见,为下一步的法规解释打好基础。 作者:记者 夏文俊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