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消费储值”持卡消费陷阱多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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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23:23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持卡消费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种消费方式,就是消费者持卡在商场购物可以累计积分,到一定点数时就可以得到商家现金返还,这种返还一般较低,只有百分之零点几。 但最近在山东和广东等地一些商场推出的一种“消费储值”持卡消费,现金返还比例大得惊人,有的竟返还80%,真的有这种好事吗?
这就是被称为“边花钱边存钱”的“消费储值卡”,商家宣传如果用这种卡买一台价值2000多元的彩电就能返还1200元的现款,目前这种储值卡已在部分商家中实施,全国现有4000多名会员。 记者了解到,因为这种消费方式中,消费者购物越多,得到奖励也就越多,于是一些加盟商就会趁机抬高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是推销劣质、滞销商品。 另外,因为这种消费奖励只是一种赠与,合同法规定,商家可以随时中止赠与,因此消费者如果提起诉讼,也得不到法律支持,很可能落得血本无归的结果。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岳雁: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由于消费储值的消费概念已经引发一些消费者的盲目购买,有的甚至发展到作为一种投资方式,不购物而是暗中直接花钱买点。 对此,中消协昨天已经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加入“消费储值”的消费者要谨慎。 《经济信息联播》播出时间: 经济频道每天:21:00-2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