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不力者须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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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6日 08:14 中国质量报 | |||||||||
本报讯“经过一个月的全面整治后,若在你们的辖区内还存在生产地条钢的现象,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7月14日,湖南省质量技监局局长孔令志与所属14个市、州质量技监局负责人签订打假责任状,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以确保近日在该省全面展开的小轧钢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把打击地条钢等假冒伪劣行为的工作落在实处并打出实效,始终是湖南省质量技监局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近年来他们建立起了一套以打假重点、要求、任务、目标、奖惩为主要内容的打假责任制,层层签订打假责任状,
针对以往整治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此次全省小轧钢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之际,湖南省局强调落实打假责任,特别是对承担打假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的问责。《2004年湖南省质量技监系统小轧钢打假责任状》要求各市、州负责人,在此次整治中,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地条钢的厂家都能记录在案,心中有数;在本行政区域内,没有明目张胆公开制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在本行政区域内,能够发现一家查处一家;执法受阻,都能及时上报省局和地方政府。《打假责任状》明确要求,对以上各条要下决心做到,经考核如有违反,将根据违反的具体情况由省局党组研究做出严肃处理。 据了解,湖南省质量技监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作者:记者王融国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