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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谁贩卖了4000只珍稀野生动物(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 10:04  CCTV《经济半小时》
新闻调查:谁贩卖了4000只珍稀野生动物(组图)

贩卖的野生动物穿山甲

  近日,青岛海关从冷冻货柜里查获了走私入境的4000多只珍稀野生动物,价值2500万元,7月9日的《经济半小时》节目播出了记者的调查。

  我们先来认识两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巨蜥,别名四脚蛇。它主要生活在热带和亚热带的山区溪流附近,近年来巨蜥的野生种群由于人类随意捕捉,遭到了严重破坏,资源锐减,已被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列为重点保护对象,在我国,巨蜥是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喜欢伸着细长舌头舔食蚂蚁、白蚁的动物。最近,《经济半小时》记者孙岭在山东烟台见到了4000多只巨蜥和穿山甲。不过,不是在动物园,而是一个冷冻货柜里面。青岛海关从冷冻货柜里,查获了走私入境的巨蜥1885条,穿山甲2291条。

  调查:四千多走私珍贵动物被查获

  海关工作人员向记者打开了储藏、运输走私野生动物的冷冻货柜。在长达四十尺、重约25吨的货柜里,堆积着统一规格的冰冻水产品纸箱,负责在现场查验的缉私警察王平告诉记者,他们经过仔细检查才发现每个包装纸箱上都做了不同的记号。烟台海关缉私分局查私科科长王平告诉记者,“包装完全一样,全是用纸盒装的,外面有标记,有W的、有C的,看了以后,这里面都是穿山甲,WC装的都是巨蜥。”

  在做了特殊标记的纸箱里,装的就是冰冻好的巨蜥和穿山甲。巨蜥被开膛破肚,盘成了一团,内脏被洗净装在另一个小塑料袋里,而穿山甲连鳞片都被拔得干干净净。

  巨蜥里最大的重量达到了上十公斤,由于一直冷冻保存,大部分巨蜥的外部形状完整、栩栩如生。

  而穿山甲最小的也在5公斤左右,经过扒皮、挖取内脏等处理后,从外形上已经很难看出它们生前的模样。

  烟台海关查验处查验二科科长秦普润回忆说,当时这些珍贵动物的半成品隐藏在货柜的中间,和上百箱的冻鲅鱼混在一起,他们用了差不多一天的时间才把所有的货物清点出来。秦普润告诉记者,“当时一开箱以后,发现他的报的冻芋头没有,这就属于申报不实,我们进行了彻底的,扒箱查验,扒到三分之二时,就发现里头有巨蜥,还有穿山甲。”

  根据林业部相关文件,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12.5倍执行,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价值标准,按照该种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16.7倍执行。而我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办法》中规定,巨蜥的资源保护费为每只900元,穿山甲的资源保护费为每只100元。照此推算,1885只巨蜥和2291条穿山甲的价值高达2500万元。

  一次发现4000多只野生动物,案值2500多万元,这起罕见的珍稀野生动物走私大案究竟是如何被海关查个正着的呢?在烟台口岸,记者了解到,其实,就在这个走私货柜还没有到岸之前,海关缉私部门就已经从报关单上发现了走私线索,经过事先周密部署,缉私部门不仅堵截了走私货柜,而且还顺势破获了一个境内外勾结的走私团伙。

  调查:风险分析牵出惊天大案

  今年6月初,青岛海关隶属烟台海关的报关大厅里,一名报关员递交的一份报关单引起了海关工作人员的注意。上面申报的商品名是冻芋头。烟台海关缉私分局情报科科长孙亮告诉记者,“山东这个地方是农业大省,栽种芋头的面积比较大,这几年是外向型经济,芋头的出口也比较大,2003年从青岛关区出口芋头是800多票,出口的货物量大约是26000多吨,2004年唯独这一票,是进口芋头,并且这个芋头,和申报的品名是冻芋头,所以是违背青岛口岸进出口常规的。”

  在报关资料上,海关工作人员又发现,这单原产地标明为马来西亚的进口货物运输路线也有不正常的地方。孙亮说,“因为这票货是从马来西亚最终运到中国的,马来西亚和中国的贸易是比较大的,比较频繁,海上运输比较便利,而这票货从马来西亚,先到韩国,又转口到烟台港,所以这票货的运输路线有舍近求远之嫌。”

  23吨冻芋头申报总价8000美元,运输费用将近2000美元。诸多疑点加在一起,海关人员认为,这票货物有可能涉嫌伪报品名走私,应该重点查验。海关在对货物进行风险布控的同时,从报关员入手,了解到了进口货物委托人的相关情况。

  了解到这一线索后,烟台海关缉私警立刻赶往市内某宾馆,经调查,在两天之前,的确有一男一女从青岛来烟台,入住了这里。民警采取守候、跟踪等方式,严密监控两人的动向。

  6月4号,货物如期抵达烟台口岸,海关人员按照预先安排为货物办理了通关手续,通过现场查验,缉私部门确定了伪报品名、夹藏走私珍贵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并立刻通知在宾馆守候的民警,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从在报关单中发现线索,到最后人赃并获,青岛海关缉私警前后只用了仅仅两天的时间。那么,这4000多只巨蜥和穿山甲究竟是从哪儿走私进来的,走私分子一旦得手,又将把它们卖到哪里去?这起数量惊人的走私大案背后,境内外走私分子之间又做了什么样的交易?

  青岛海关缉私局告诉记者,这批走私进来的巨蜥和穿山甲,在烟台口岸被查获的时候,都已经被初步加工成了半成品。海关缉私警从这些迹象判断,实施这起走私案的肯定是一个组织严密、经验老道的跨国走私团伙。这个团伙是怎么组成的?又是如何在幕后策划走私的呢?海关随后对那落网的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初步审查。

  调查:走私案来龙去脉

  犯罪嫌疑人之一的田玮。毕业于青岛某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既精通贸易又知晓法律,经过突审,她初步交代了参与组织这起走私案的犯罪事实。田玮说,“她和PETER WANG是在泰国飞香港的飞机上认识的,PETER WANG叫她,帮他做水产生意,5月份,他打电话过来,说做穿山甲,放在货柜里夹带。”

  与田玮同时被抓捕归案的还有犯罪嫌疑人张士杰,他负责联系代理公司报关进口。根据两人的交代,那位叫PETER WANG 的印尼华人不仅负责在境外的货源组织,而且指定了国内的发货地点。通过对田玮、张士杰住处和办公场所的搜查,缉私警掌握了大量物证。烟台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黄志政告诉记者,“这么大的货物量来看,是一个具有团体性特点的犯罪团伙,货物的重要消费地是广东。”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这起跨国走私贩卖野生珍贵动物大案的脉络基本被查清:2003年2月,田玮与印尼华人PETER WANG 在飞机上偶然相识;到4、5月份,PETER WANG给田玮打来电话,谈到帮忙进口穿山甲,田玮欣然答应,并找到张士杰。2003年6月,三人在青岛碰面并商谈了进口穿山甲的具体事宜。PETER WANG 负责发货,田玮和张士杰在国内联系代理公司负责报关进口,货物通关后按照PETER WANG 指定的国内地点发货。

  2004年5月,PETER WANG 告诉田玮要发一个集装箱的货过来,其中装有穿山甲。三人按照预先约定办理各种通关手续。为了逃避监管,田玮自作聪明地设计了这条从马来西亚到韩国釜山港,再到中国烟台港,最后发往中国广东的走私路线。

  田玮和张士杰放着好好的正当生意不做,却要铤而走险,与境外走私分子狼狈为奸。这样一笔交易,他们又能得到多少好处呢?虽然,从目前海关对他们只进行了初审,还无法得出确切的数字。不过,我们记者也了解到一些相关的情况。目前,在马来西亚收购一只穿山甲只需花费数百元人民币,几经转手运至广东地区后,黑市售价可以涨到每公斤约700多元人民币,通常一只穿山甲重约七、八公斤,这也就是说,把一只穿山甲走私到广东,身价最少要涨几十倍,走私分子可获近6000元的纯利。难怪国际刑警组织统计,现在野生动物已经与毒品、军火并驾齐驱,成为三大走私对象。但田玮、张士杰他们这样的走私分子,他们看中的只是走私动物的暴利,他们没有算计到的是,他们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新闻调查:谁贩卖了4000只珍稀野生动物(组图)

贩卖的野生动物巨蜥

  链接:走私珍贵动物的法律代价

  根据《海关法》第82条及《刑法》第151条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构成走私罪。对于走私珍贵动物的刑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来说,是以走私的价值和数量来区分的:

  走私珍贵动物价值10万元以下的,属“情节较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珍贵动物”,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巨蜥在名录中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那么走私数千只珍贵动物将会受到怎样的惩处呢?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2000年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中清晰地列出了二百余种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级珍贵动物名录,规定了对珍贵动物实施走私行为的惩处标准:其中,走私金丝猴、大熊猫、亚洲象、野马1只(头、匹)即属“情节特别严重”,可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巨蜥达到4只或走私穿山甲达到16只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将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

  虽然,我们国家为加强对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对越境走私野生动物及动物制品,制定了严格的法律。但是,在暴利的驱使下,仍然有不少犯罪分子抱着侥幸心理,不惜以身试法。特别是最近几年,全国走私野生动物案件甚至还出现了逐年上升的势头。面对猖獗的走私分子,执法部门又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呢?

  在海关缉私部门记者了解到,过去他们查获的走私物品,主要是像成品油、香烟、橡胶、糖这样一些大宗商品。可是,从90年代后期开始,野生动物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了走私清单上。近几年在全国海关破获的野生动物走私案中,很多案件的规模和规模,与烟台地这起特大走私野生动物案比起来,毫不逊色。

  背景:珍贵动物走私猖獗

  记者从海关总署了解到,1999年至2003年,全国海关共破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案件242起,查获国家重点保护和国际公约保护的穿山甲、猎隼、蟒蛇、巨蜥、等濒危野生动物活体18850只;查获羚羊角、象牙、鹿茸、熊掌等动物制品总计价值近10亿元人民币。起诉走私犯罪嫌疑人323人。

  2001年11月26日,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羚羊角走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缴获走私入境羚羊角1793公斤,案值达2.69亿元。

  2003年10月8日,拉萨海关缉私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走私珍贵动物毛皮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动物毛皮1393张,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孟加拉虎皮31张、金钱豹皮581张;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水獭皮246张、猞猁皮2张,其他动物皮仿制虎皮1张,总价值超过千万元,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查获的最大一宗珍贵动物毛皮走私案件。

  上海海关针对本地区走私象牙制品活动突出这一特点,在行邮和旅检通道加大对象牙制品的查缉和打击力度,在2002年一年内,先后在行邮和旅检渠道查获了35起走私进口象牙制品案件。

  而青岛海关,也曾经在2001年5月查获295根、重达2。6吨的走私进口象牙;2002年12月查获大量走私穿山甲鳞片。

  记者看到,在海关缉私部门对打击走私野生动物犯罪,可以说是不遗余力。不过,与此同时,走私分子的作案手法和组织结构,近几年也朝着隐蔽化、专业化的方向在发展。境内外走私集团相互勾结也越来越紧密。我们今天也请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缉私官员,分析了这种新的犯罪趋势。海关总署缉私局处长盛南光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外犯罪分子相互联合,共同实施走私,这样对我们的办案人员来说,不仅是在国内,查找取证有可能延伸到境外,,对取证或抓捕犯罪嫌疑人带来很大的难度。应该海关、林业、公安、检疫等部门通力合作联手行动,彻底切断在境内的消费渠道。”

  采访中海关总署缉私局的官员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国家是走私野生动物的主要消费市场。正是庞大的需求,才制造了走私暴利。遏制野生动物走私,从根本上说,更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我们今天得到的最新消息是,目前,那4000多条被走私分子杀害的巨蜥和穿山甲,还存放在青岛海关的监管仓库中。按照规定,它们最终都将被销毁。

  最后,公布一下我们的短信留言号码,13910614001,如果您有什么新闻线索,可以给我们发短信。

  记者:孙岭

  中央电视台经济 《经济半小时》首播时间:21:30

  重播时间次日: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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