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所有抗菌药都须凭处方购买说法不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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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 16: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9日电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现在一些媒体将新规定理解为“所有抗菌药都只能凭医生处方购买”不妥。 药监局发言人明确表示,从7月1日开始,严格凭医生处方销售的是抗菌药物类、磺胺类、抗结核类、抗真菌类和喹诺酮类共5类约400种抗菌药,而另外180余种非处方抗菌药仍可自行购买。实行部分抗菌药凭医生处方购买,不仅不会导致普通消费者买药治病不方便,
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部分抗菌药不能随便买会耽误治病”的担心是完全多余的。因为据初步统计,大概有1000多种有抗炎效果的药物是消费者可自行购买的非处方药,其中含抗菌药物的非处方药有180多种,具有抗炎作用的中药非处方药300多种,另有500多种抗炎解毒的中药。大部分百姓服用抗菌药物,主要是治拉肚子、感冒、肠胃炎等,黄连素等具有抗炎作用的非处方药是他们经常购买的主要药品。因此,消费者完全不必惊慌,误以为从此看任何病都得上医院开处方,也不会使农民看病成本增高、看病更难。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到了需要用处方类抗菌药的程度,那就最好去医院治疗。 针对一些企业“经营利润受损”的抱怨,药监局市场监管司赵晓鸣司长认为,我国之所以滥用抗菌药物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正是因为一些药厂扩大抗菌药物生产规模,个别不负责任的医生动辄开大药方,对病人无限制开抗菌药物。实行部分抗菌药凭医生处方购买,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药监局市场监督司药品督察处陈处长也强调了“不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药店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最高罚款可达到3万元”。 针对“抗菌药物滥用的主要责任是医生,药监局的新规定只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的看法,国家药监局官员透露说,最近卫生部也将出台一项管理办法,内容就是对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的方法进行规范管理。(姚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