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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用盐预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07:3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杨凤立)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卫生部日前发布今年第四次食品卫生预警公告,要求严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公告提醒消费者要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食盐,千万不要购买私盐,不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集体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餐饮单位经营管理者要加强内部管理,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严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食品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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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使用亚硝酸盐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其使用的亚硝酸盐进行醒目的标识,并妥善保管,以防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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