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杂谈:毒食品屡屡曝光与道德退化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 11:03 经济日报 | ||||||||||
“毒火腿”、“毒粉丝”、“毒泡菜”、“毒瓜子”……近段时间媒体连续曝光这些“毒食品”。“毒食品”接二连三的被从阴暗角落里“挖”出,“揪”到台前示众,没完没了何时是终? “毒食品”何以“层出不穷”?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生一茬?社会各界都在探索、追溯其根源。有的认为法律滞后,处罚太轻,主张强化法制严惩“毒食品”;有的认为
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以追逐金钱、利润、物欲为核心的商业社会强大地冲撞力,使传统道德遭遇严峻挑战,对规范社会思想行为越来越“力不从心”,诚实经商被一些人视作“傻冒”,重义轻利被看作“白痴”,不择手段地疯狂追逐利润成为一些商人的畸型追求。常言道:树要皮,人要脸。所谓“脸”就是一种道德规范,一个人道德失范不要“脸”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敢无所顾忌地去做。 遏制“毒食品”,当然需要严格执法,严惩奸商。但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法治的刚性只能震慑和强制人们不敢去做并不能遏制不想做的欲望,对那些为钱而不惜铤而走险的少数亡命之徒,法律的威慑作用就显得有些不足。因此,从根本上割除“毒食品”这颗“毒瘤”,必须医治道德“烂疮”,重建社会道德体系。道德可以有效规范人的良心、善心、耻辱之心和理智,“教化”人们不想做、不愿做、不忍心做那些伤天害理的缺德事。重建社会道德体系,首当其冲是要抓政府和官员道德示范作用和效应的发挥。毋庸讳言,社会道德滑坡与少数政府部门和官员的道德失范关系甚大。政府和官员的道德示范效应对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在道德建设中首先要率先垂范。 以诚待客、诚实经商,是流芳千古的传统商业道德,而制假贩假、见利忘义则一向为社会所不齿。“毒食品”泛滥给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修补依附在道德体上的“溃烂”,无疑需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商业道德,同时也要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道德观。我的理解,科学道德观就是把道德与经济“嫁接”,用经济学眼光看待道德问题,衡量道德价值,精确计算守德的经济效益和无德的成本支出。恪守道德可以使一个商业品牌价值倍增,一个商人名利双收,获取永久的利润;而违背道德则会造成一个品牌、一种商品毁于一旦,经商者身败名裂,甚至冒坐牢、杀头之险。商人们需要有这种脑袋,多算算无德的成本账,这也算是一种商智。 文/尹卫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