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整治复混肥招招直指问题企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 08:29 中国质量报 | |||||||||
广西质量技监部门近日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整治全区的复混肥市场,将对“五类”、“六种”和“问题企业”实施“取消申证资格或吊销生产许可证”等监管措施。 结合广西复混肥料行业的实际情况,广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生产源头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证企业的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验测量设备以及必备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新建复混肥料生产企业严格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辖区内不支持低于现有企
广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对全区“五类”生产复混肥料“问题企业”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并将取消其申证资格。这“五类”“问题企业”为:不具备产品质量检验条件或检验条件简陋的;连续两次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主要指标不合格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故意制假行为或生产劣质产品的;不按标准和《复混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原材料进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的;不具备连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的或现场管理严重混乱的。此外,对于质量问题较多、管理明显滑坡的“六种”“问题企业”吊销其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情节严重的;产品质量未经检验合格,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伪造或者冒用生产许可证,情节严重的;转让或者涂改生产许可证标记或者编号,情节严重的;产品经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且整改到期复查仍不合格的;不符合取证条件,利用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证的。 作者:本报讯 (吴培军 记者庞汉)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