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八成属“大吨小标” 有关部门敦促办新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 08:47 中国质量报 | ||||||||||
有关部门敦促相关车辆尽快办理新行驶证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敦促从事货运的“大吨小标”汽车尽快更正,并早日到公安部门办理新的车辆行驶证。目前,全国约900万辆货运汽车中,仍有很大一部分没有领取新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月4日发布了《关于清理在用“大吨小标”载货类汽车产品的通知》,在6月1日公布了第一批96个汽车生产厂家1159个在用“大吨小标”车辆的车型和有关参数,正式启动了恢复吨位工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说,公安部在6月2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凡车主提出恢复吨位的,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车辆申请更正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交通部门不再追缴以前应缴养路费等交通规费的差额部分。 公安部负责人说,全国货运车辆中,80%属于“大吨小标”车辆。这位负责人敦促处于观望状态的“大吨小标”车辆的车主,不要再心存幻想,等待躲过了风头接着上路,这次政府治理超载决不会半途而废。 为迎合部分车主少缴交通规费的心理,近年来,汽车生产厂商纷纷生产“大吨小标”车辆,汽车改装厂和修理厂也非法改装车辆,导致“大吨小标”车辆泛滥,成为超载屡治不止的根源之一。 作者:本报讯 (林红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