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明真伪 还直销本来面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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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 08:42 中国质量报 | |||||||||
关注直销立法系列报道之三辨明真伪 还直销本来面目 目前,世界上存在直销的国家大部分都有直销法规。总的看,各国的直销法规大概有两种形式:一是专门立法,如韩国、马来西亚《直销法》、日本《无限连锁链防止法》;二是直销法律条文,即在某一法律中设立有关直销法律条文。如德国、加拿大在《竞争法》中设有“多层次传销”法律条文;英国、比利时在《公开交易法》中设有“反金字塔”法律条
明确我们需要开放的是什么样的直销,必须还直销以本来面目。杨谦教授强调:“我们开放的是真正的直销,是世界直销行业具有共识的直销,是世界直销协会《商德约法》明确的直销。目前,明辨直销与金字塔计划的区别,才是直销立法的要害。” 黎少华教授说:“中国入世3年后,各种营销方式进入中国已是大势所趋,管理不到位或管理越位都不利于经济的发展。理论上说直销的本质以及它与金字塔的区别也是很清楚的。他们的区别主要在4个方面: 1.销售对象:直销的销售对象主要是消费者,金字塔计划的销售对象是经营者。 2.利润来源:直销人员的利润来源于销售业绩,金字塔计划的利润则来源于拉人头的收入。 3.销售制度:直销公司的产品价格可进行市场比较,较为合理,金字塔计划的产品价格根本无可比性,或者很难判定其价值;直销公司有完善的无因退货制度,而金字塔计划则不许退货或退货条件极其苛刻。 4.加入条件:要成为直销人员,通常不需要手续费或需要很少的手续费,而要在金字塔计划中取得会员资格,则必须付出大量的金钱或高价购买一套价值不高的产品。” 黎少华教授特别提到,直销在中国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不是中国市场所独有,从世界范围看,各国都有借直销之名进行商业性欺诈的经历。但直销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营销方式,仍在世界市场上得到肯定和稳定的发展。只要措施到位,管理得当,不仅可以清晰界定正当直销与非法传销的根本区别,而且可以发挥直销作为一个重要商品流通渠道的独特作用。 纵观直销业在中国的发展教训,强化直销业的管理,这是开放直销业的前提。这也是政府部门一方面加大力度打击非法传销;另一方面抓紧法规建设的缘由。对如何加强直销业的管理,杨谦教授提出了这样一个监管模式:以立法确立法律地位;以舆论构建经营环境;以从严审批把住源头;以行业协会加强自律;以市场监管约束企业行为。他开出的“药方”是明确标准、区分真伪、提高资质、逐步审批、严格行为、行业自律、系统监管、加重处罚。 国内传销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正规的直销业者,我们不怕监管,就怕不管。只有这样,正规的直销公司才能获得发展。我认为对直销的管理关键是把好‘六关’,即产品关:要保证产品的高质量和安全性;价格关:零售价要与价值相符;制度关:重业绩奖励,而且奖励比例不能超过55%;教育关:严格监督公司的培训提纲和讲稿,并对讲师资格加以认定;税收关:加强税收监管,严禁偷漏税行为;入会关:不能以购买产品作为入会条件,而且要保证产品30天的无因退货期。我们希望学术界、法学界加强研究指导,并能成立一个由各方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企业的运营制度进行评审。” 相信,随着直销立法进程的加快,行政监管力度的到位,消费者心理的成熟,中国直销业的开放展现的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全新景象。 作者:本报记者 孟 威 (来源:本站原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