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有关责任人受安徽质监局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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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 11:33 新华网 马祥平 | ||||||||||
新华网合肥6月16日电 (马祥平) 近日,安徽省质监局调查组在对阜阳市赛诺乳品有限公司制售不合格奶粉问题,进行认真深入的调查核实后,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阜阳市质监局和颍州分局有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分: 阜阳市质监局局长何涛,在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工作上重视不够,指导不力
阜阳市质监局颍州分局局长蒋仁,对打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赛诺乳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奶粉监管不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颍州分局分管执法打假工作的副局长汝坤,对赛诺乳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奶粉未能及时查处,工作严重失职,应负直接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颍州分局分管质量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吕芳,对赛诺乳品有限公司的产品质量失去监督,应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安徽省质监局同时责成阜阳市质监局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彻查到底、依法依纪限期作出严肃处理。 据记者了解,在阜阳市“劣质奶粉事件”中,阜阳市工商局、阜阳市卫生局和阜阳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了国内共计45家生产不合格奶粉的企业名单,但当时阜阳市赛诺乳品有限公司不在名单之中。阜阳市赛诺乳品公司是阜阳市本地一家生产奶粉等乳产品的企业,其制售的奶粉是被消费者举报后,经有关部门检测也为不合格的劣质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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