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奶粉还该问责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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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 08:33 京华时报 | |||||||||
阜阳以市长为首到工商局、卫生局等的一系列官员,终于因对劣质奶粉戕害婴儿事件的“严重失职”及“严重失察”,而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其中包括分管工商的副市长被“责令辞职”。这是近期因突发责任事故导致官员下马的又一引人瞩目的新例,让人感到党政官员问责制正在探索中走向完善和规范。 也有媒体提问:为何处理名单上,少了阜阳市质量监督局?估计原因在于,质监局
在采访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过程中,记者一个深切的感受是,当地一些官员在事件发生后,最关注的并非是受害婴儿及其家属,而是上级调查组的动向,如何写好汇报材料……在较长一段时间里,不少领导干部都高速运转起来,忙于应对上级调查和媒体诘问,但是,本该是漩涡中心的入院婴儿家属,却依然孤寂地为输液费没有着落而发愁,更鲜有领导干部去看望或安抚。 为什么?这说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一些地方官员那里被习惯性地停在口头上,不但没有深入内心深处,而且被用来作为敷衍上级、心不在焉的口号。他们特别在意的,是上级的喜怒,而非广大人民群众的疾苦。 “严重失职”的官员被“问责”了,那种“对上不对下”的氛围是否也该被“问责”?这样的追根究底,可能还是必要的。 摘编自《人民日报.华东新闻》6月11日 文/李泓冰 编者注:据新华社6月11日消息,因对阜阳赛诺乳奶粉有限公司制售不合格奶粉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阜阳市质监局颖州分局局长蒋仁受到停职检查处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方质监局认真调查处理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有关的责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