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食品标签新标准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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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08:25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傅春荣 10日北京报道】 记者今天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食品标签通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1988年我国首次制定食品标签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1993年,又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另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与原标准相比,修订后的两项国家标准增加了必要的内容,提高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程度:一是合理修订了原标准中不易操作的条文;二是与国际标准进一步接轨,凡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条文,都作等同或等效采用。同时,还将国际食品法典的指导原则即营养声称指南纳入其中;三是增加了必要的条文;四是与国家有关规定协调一致。新标准进一步强化了食品标签的真实性,不允许利用产品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而欺骗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