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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遭遇彩电降价 电器公司退还700余元差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8日 14:18 新闻晚报

  庞先生日前向本报反映:他在某电器公司推出的“阳光服务月”活动中没感觉到阳光,相反却遭遇不快。

  庞先生说:“2004 年4月,我到某电器公司黄兴店LG彩电柜台,打算买台彩电。当时临近5.1假日,我问LG售货员5.1期间是否还会调价,另外是否会有赠送物品的活动?售货员肯定地回答:‘7999 元是刚刚调过的价,且是专门为5.1假日设置的,绝对不会再调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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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也仅仅送个连接线,其他没什么活动了。假如5.1期间调了价,只要凭发票在15天以内商场可以退差价。’”

  庞先生马上购买了一台LG彩电。

  5月5日,庞先生在该电器公司海宁路店了解到,“LG彩电降价700多元。”便再次找到黄兴店,王柜长竟说:“我们从来不退差价。”后又改口说:“那么就大家协商吧”。王柜长接着说:“钱少我们可以退,但700多元毕竟不是小数目。这样吧,我看看能否送些东西给你。”他表示要送庞先生一个大礼包和一箱可乐。庞先生当即表示异议,王说:“那你去找消保委或有关部门吧,反正售货员的承诺又没有其他人能证明。”

  庞先生打电话到该电器公司上海售后服务部,服务小姐答复:“你去找有关部门吧,我们不退差价!”

  庞先生说:“他们为700多元的降价费,竟置信誉于不顾。既然作出退差价承诺,就要兑现。”

  5月9日下午,庞先生再次打电话到该电器公司上海公司交涉。自称主管售后服务的杜先生答应:“两天后给答复,一定解决问题。”

  两个星期后的5月27日,庞先生打电话找杜先生询问,杜先生的结论是:“差价肯定不退,欢迎你继续来买电器,那时尽量便宜,挽回你的损失。”

  6月3日中午,记者与该电器公司沟通。18号总机小姐说马上向领导汇报,并答应于当天下午5时给记者答复。但记者直到晚上9时仍未等到对方答复。

  4日中午,记者再次与该电器公司联系。下午2时15分,该电器有限公司市场部朱副经理来报社解释,3日下午没给记者答复,是因为和LG公司就庞先生投诉退还700余元差价一事进行交涉。朱先生当场承诺:“4日当晚就退还庞先生购买LG彩电降价的700余元差价。”

  本报记者 丁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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