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招整治“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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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10:32 经济日报 | ||||||||||
本报大连6月2日电 从大连市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大连市工商局格式条款备案中心”今天正式成立,并启动对各类市场主体制定的格式条款,在用于签约前进行审查、备案和公示监督行动,从而拉开了大连整治“霸王条款”的序幕。 近年来,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中,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引发了大量合同纠纷。老百姓对此反映强烈,称
大连市工商局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始终把打击上述领域中的“霸王条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为进一步加强对“霸王条款”的监管,大连市工商局又成立了“格式条款备案中心”,将对全市企业自制的格式条款合同进行备案公示,对格式条款中含有免除格式条款制订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内容进行审查并通知其限期予以修改;对经审查合格的格式条款合同,进行备案、编号,颁发《格式条款备案公示证明书》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通过对企业经营者所使用的格式条款依法进行预先审查、备案、公示,加大对群众投诉的热点领域以及利用垄断地位侵害弱势群体利益领域,如房屋、水电气暖供应等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霸王条款”的产生和消极影响。(单超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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