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实行假劣药“先行退付”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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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 07:0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从玉华) 武汉市药监局在国内率先承诺———6月1日起对消费者购买的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第一天受理并兑现3例,第一例当场获得退付药款258元。 今年5月,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承诺:从6月1日起,凡消费者个人在武汉市任何一家零售药店购买了国家公布的假劣药品、已注销批准文号的药品、假冒其他厂家生产的药品、伪造生产厂家或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无生产批号或有效期的药品、过期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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