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称电池留意寿命 充电器存在安全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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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31日 20:3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滨) 如今电池的用途日益广泛,消费量越来越大,除了电子表、电动玩具、遥控器、随身听、收音机、录音机、电动剃须刀等常用电器具外,又出现了诸如汽车车门开关遥控钥匙、激光指示棒、电脑输入笔等新型用电器具。今天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电池产品抽查显示,32家企业生产的59种产品,合格4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78%。
放电容量的大小是电池使用寿命的尺度。本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的放电容量项目不合格。据质检人员介绍,按规定,电池上要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中文厂名厂址,正负极性,中文警示说明等;国家电池限汞规定电池上必须有含汞量标识。但此次抽查发现,有的电池上这些都没有。抽查中质量较差产品,涉及品牌包括:MEGA-power(标称)、敖力神、HONGDENG(标称)、HONGDENG(标称)、POWERF(标称)、光明、宝岛。 今天上午,国家质检总局还公布了对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的抽查结果,北京、广东、福建、浙江、山东5个省、直辖市21家企业生产的21种产品,合格1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2%。 抽查中发现,一些产品标识标注和使用说明不规范。布线、连接和供电以及结构要求不合格,有的插销长度过长,有的插销厚度过薄,还有的产品插销到插头边缘的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分别是:泉州市新世纪电子通讯有限公司生产的无商标对讲机充电器(输入:220V,50Hz,输出:5V,200mA,2003年12月生产),福建省泉州威讯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ZHOUXUN”牌对讲机充电器(输入:220V,50Hz,输出:7.8V,75mA,型号JY3118,2004年1月生产)。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对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和手段达不到生产条件的企业,将责令其整改,严格复查,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允许生产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