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行:个人消费贷款提前还贷要交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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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 16:3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核心提示 ◆建行广东分行从今年1月18日起,已对新发生的个人消费类贷款(不包括住房按揭贷款)客户实行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新规定,按照相当于提前偿还的借款金额千分之一乘以提前偿还的月份来收取。
◆这是自2002年6月关于“提前还贷是否应收违约金”的争论以来,广东首家大银行向提前还贷的个人消费类客户收取违约金,在广东的另外工农中三家国有银行中,目前仍没有打算跟进的行动。 ◆这意味着,继今年数家银行宣布收取借记卡年费和电话银行年费后,银行对个人客户的收费行动已升级至贷款类客户,涉及客户层面再次扩大。 日前,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他们近日到建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建行表示如果要提前还款必须收取一定的违约金。令人记忆犹新的是,2002年6月在上海多家银行联合行动向住房按揭贷款提前还贷者收取违约金,在全国引起了巨大争议,而在广州当时一些银行早就采取了收取违约金的做法(例如中行),在当时却不得不“顺应民意”宣布免去此项费用。为何建行突然重提旧事呢? 个人消费类贷款 提前还越早还贷“罚金”越重 记者为此走访了广东建行的某个人贷款中心,据该中心工作人员称,广东建行从今年1月18日开始,对新签订个人消费类贷款合同的客户实行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银行收取违约金相当于提前偿还的借款金额千分之一乘以提前偿还的月份来收取。 记者按此说法计算一下,以某人向银行借12万一年期贷款为例,按等额本金分12个月还本付本息,在偿还本金8万元以后,该人士一次性提前4个月还清余下4万元贷款,按新规定,要向银行交纳4(万元)×1‰×4(个月)=160元的违约金。很明显,按这种计算违约金方法,借款人越早提前还贷,“罚金”就越重。由此可以看出,银行并不鼓励借款人提前还贷。 恐怕收费再碰壁 广东同行普遍持观望态度 记者就此事专门致电广东建行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求证,有关部门表示确有此事,不过目前只是针对份额较少的个人消费类贷款,而影响面更大的住房按揭贷款并未包括在内。据称,该项举措已经实行一段时间,“反映还是较平静的。” 业内人士称,广东同行对建行此举已有所闻,却普遍抱观望态度,暂时未有打算跟进者,主要是因为经历了今年数次银行收费事件后,不少银行恐怕又提收费会再碰壁。 分析人士认为,住房按揭贷款占据了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九成以上,而其余消费类贷款的比重较轻,影响面较小,建行选择了后者试水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这类借款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也相对强一些,应该说收费阻力相对不会太大。 据记者采访在粤的大多数银行后了解到,对于目前在银行业个人贷款中份额和利润贡献最大、影响面也最广的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建行在内的各家银行还没有收取该类贷款的提前还贷违约金。 提前还贷持续上升 住房按揭不排除收违约金 不过,市民薛先生告诉记者,最近他到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批其贷款个案过程中,特意咨询他是否会提前还贷。薛先生说,他不知道如何回答银行的问题。他本人当然能提前还贷就提前还贷,但他担心,自己如实对银行表态,银行会拒绝其借款申请,或拖延其借款申请审批时间。最近有传闻还指个别城市一些商业银行不欢迎提前还贷,并停止该项业务。 为此,记者致电广东工农中建几家大银行,这些银行相关人士均称,不会对提前还贷者另眼相待,也没有停止办理提前还贷,“因为目前合同文本格式中都有关于提前还贷的条款,银行若停止办理就是单方面违反合同。”不过他们承认,住房按揭贷款中的提前还贷个案持续上升,已给银行造成困扰。 一家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房贷部人士说,提前还贷几乎占掉该行每月收回的住房按揭贷款额的一半,许多5年以上期限的贷款,结果借款人只用了一两个月就还清了,“碰上这种例子,银行赚取的一点利差,连信贷员的跑腿费和合同文本费都收不回来。” 这家银行的无奈,在广东其余几家主要银行每天都在上演。随着每日大量提前还贷者的涌来,银行已开始对提前还贷问题予以高度关注。“我们需要收集更多的借款人提前还贷的资料,在审批贷款时,了解更多关于借款人提前还贷的资料。” 银行方面强调,并不排除银行在不堪承受提前还贷的压力时向住房按揭贷款的提前还贷者收取违约金。 支持者 打乱银行资金使用计划 支持银行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的银行界人士认为,借款人提前还贷导致银行收息的期数减少,直接导致银行与其的利息收入减少,打乱了银行资金使用的计划,而在银行目前投资渠道欠缺,主要依靠存贷利差获取利润的情况下,银行应该收取一定的费用,以适当补偿损失。 而且,随着提前还贷个案的日趋增多,银行为此所支付的人力物力也因此增加,因此有必要向提前还贷人收取违约金,以在某种程度上“告诫”借款人,应该尽可能地合理安排自己的还款期数,减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据了解,目前各家银行对于企业贷款的借款人普遍实行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的做法。 反对者 银行应鼓励提前还贷 反对银行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的人认为,提前还贷是借款人重诚信的表现,银行应该鼓励而不应该加以罚款。而且借款人提前还贷,银行虽预期收入减少,但对提前部分还款,已计收的利息不随期限、利率变化而调整,依然要按原借款期限同档次的贷款利率和实际用款期间计付利息。 举例说,某人办理10万元8年的住房按揭贷款,年利率为5.04%,但他在借款后2年内就提前还清了贷款,那他在2年里所计付的利息还是按8年贷款利率来算,而不是按2年期贷款年利率4.77%来计算,前后两种利率算下来利息相差好几百元。从这个角度看,实际上借款人已为提前还贷多支付了成本。银行如果再向客户收取违约金,等于是对客户双重罚款,是不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