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牡丹交通卡又被告 高额补办收费于法无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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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 07:42 中国青年报 | |
相关专题 牡丹交通卡风波频频 记者 王亦君 补办一张牡丹交通卡应该收取多少费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规定,100元。但有消费者认为,这一收费于法无据。“五一”前,北京市民喻山澜因此将工行北京分行及其下属的宣武支行告上法庭。 此前的2000年6月,两位律师认为北京牡丹交通卡存在六大问题,侵犯了持卡人的财产安全,将其告上法庭。5月21日,工行北京分行有关人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收费高是因为这张卡的科技含量很高。” 喻山澜在起诉书中称:去年7月,自己不慎将牡丹交通卡丢失。到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宣武支行白纸坊储蓄所办理补卡手续,被收取100元费用。事后,他了解到,工商银行执行的这一补办收费标准并没有报价格主管部门———北京市发改委审批,违反了4部委制定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喻山澜认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工商行在补卡时收取的费用属于不当得利。 据此,喻山澜将宣武支行与北京市分行作为第一、第二被告起诉。 据了解,牡丹交通卡是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1999年联合推出的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的重要载体,已经发出350多万张。牡丹交通卡一年一审,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否则,驾驶员将受到处罚,甚至被吊销驾照。 后来,他听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的人说,补办交通卡收取100元的费用是总行批准的。之所以收费高,是因为那张卡上有芯片,还是进口的,成本高。但成本有多高,这位人士没有透露。另一个原因是,当初发放交通卡时,银行是免费的。 而喻山澜认为,这两个理由都站不住脚———交通卡上是有一块小芯片,用于储存交通违章信息。但这块芯片就那么值钱吗?普通的信用卡上也有芯片,办一张,工本费最多10元;IP电话卡上也有芯片,50元买一张,就得到50元话费,卡本身的费用为零。至于当初免费发放交通卡,是银行与交管部门共同制定的,与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关系。银行不能因为感觉当初免费发放“亏”了,而在补办的时候“找回来”。 他认为,深究下去,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交通卡是张专用卡,有交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后盾,丢了以后必须补办。说到底,这是一种垄断。所以,高收费成了必然! 而北京分行的委托代理人在法庭答辩时说———第一,牡丹交通卡补办收费办法是1999年根据制卡成本及第一次免费发卡等情况制定的,而国家计委等4部委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是2001年出台的。此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IC卡的收费作出规定。 从法理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特别规定,法律法规对以往的行为及事实没有溯及力。所以,牡丹交通卡的收费问题不属于该《办法》调整的范围。 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牡丹交通卡的定价是企业的一种自主行为,不存在“没有合法依据”的问题。 喻山澜当庭表示不能接受。他指出,2001年《办法》出台之前的事或许可以不予追究,但《办法》实施后必须按要求报送收费方案,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方能收费。 《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针对的是完全市场化的商品,牡丹交通卡是交管部门与银行一起强制推行的,不是一般的商品。在这一点上,银行是垄断经营,自然不应“自主定价”。 庭审进行了一个半小时,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随后,记者试图采访北京市交管局有关部门,“新闻官”让记者去找工行北京分行。 5月21日,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武俊杰介绍,牡丹交通卡是由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银行合作开发的一种集成电路智能信息卡(即IC卡),存储着驾驶员的姓名、档案编码、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记录、交通事故及处理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驾驶员个人金融信息,用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罚、审验、法规培训、记分等项管理,同时具有金融服务功能。 他说,北京市交管局和工行北京分行就牡丹交通卡签订有委托合同,补卡收费标准是分行确定的,和交管局无关。“我们之所以收费100元,是因为牡丹交通IC卡可以反复读、写并可充值,与IP电话卡、不可充值的IC卡区别很大。它的科技含量很高,制作成本是不可充值卡的数倍。我们开发这个系统投入了好几亿元。现在已经发放了350多万张,目前申请补办此卡的,只有1万多张,比例很低。” 他还透露,北京市交管局只授权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独家制作这种交通卡,是为了收费的统一。目前分行正在向有关部门报送补办收费手续,等待审批。 链接 2000年两律师状告牡丹交通卡 记者 王尧 “你知道吗?尽管官司法院判俺输了,可是我们指出的问题,银行正一条一条地按照我们的起诉要求在改。” 2002年1月,张捷对本报记者谈起历时一年半的“牡丹交通卡官司”,语气很平静。 不为媒体和公众所知的“牡丹交通卡官司”,是张捷和北京实现者律师事务所胡希平律师一起打的一场“公益之诉”,这事牵扯到了北京所有有“车本”人的利益。 牡丹交通卡,北京人很熟悉。全市拥有驾照的司机,每人都必须办一张牡丹交通卡。有关部门要求办卡的理由是,为了方便违章司机在银行缴纳罚款。据说原计划要在全国推广这个经验,因为这个诉讼无限期推迟了。 张捷以一个持卡人的身份分析认为,牡丹交通卡以及领卡时签的格式合同存在六大问题:不许挂失;机器故障的责任由持卡人承担;要求持卡人必须在活期账户保留10元以上余额;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密码有安全问题;卡上不载有客户服务电话等。这些法律上的“瑕疵”,侵犯了持卡人的财产安全。 2000年6月,他们起诉了发卡的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然后等待立案,一年后,一审判决,驳回了他们的起诉。2001年12月,一个简短的开庭后,张捷接到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张捷早有心理准备:“这是意料之中的判决结果。其实,这个案件能够立案,能够按照法律程序走这么远,都是我们没有想到的。” 中间有一个小插曲:知道了这个案件的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进行了一个“模拟法庭审判”,学生们判这个官司的“原告”,也就是张捷他们赢了。现场评判的张捷说:“不要仅看法律的表象,还要看到银行卡技术层面的内因。” 懂银行卡的相关技术,是张捷要出头打这个官司的原因。他曾就读于中国科技大学物理系,毕业后参与过一些银行卡系统的设计工作。“做卡这么多年,一看到这个卡,我就想打官司了。自己懂技术还不站出来的话,有些不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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