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成公众称经济适用房办法能遏制劫贫济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 08:54 中国青年报 | |||||||||
相关报道: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全文)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经济适用房优惠老百姓 5月13日,我国首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购买条件、买卖条件等诸多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一项最新完成的民意调查显示,对于新办法,69%的公众相信能够有效地遏制当前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中实际存在的“劫贫济富”现象,80%的公众认为会对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起到积极作用。
这项调查是由中国社会调查所在今年5月份实施的,一共访问了北京的260位公众。 调查发现,五成左右(46%)的受访公众认为,在他们所接触的人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人有50%~70%,但是,几乎同样数量(49%)的受访公众认为,真正住上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目前只有30%~50%,由此看来,目前确实还有一部分真正符合条件的人没有享受到这项具有保障性质的优惠政策。 此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出台,正是希望经济适用住房回归其原本的宗旨,让真正需要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能够住得上。为此,新办法中有很多具体明确的规定,比如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在60平方米左右。 对于住房面积的限制,56%的受访公众表示认同;甚至还有22%的受访公众觉得可以再小一些,毕竟经济适用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够用就行。只有9%的受访公众认为不合理。69%的公众还相信,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能够有效地遏制当前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中实际存在的“劫贫济富”现象。 根据国家规定,只有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家庭,才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现在,高收入者住着经济适用住房并不是个别的现象。对此,81%的受访公众希望相关部门针对申请购买过程中的收入瞒报现象制订出相应的处罚条款,让不该买的人买不了,真正需要的人买得着。 在调查过程中,公众认为现有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62%的人希望价格能再便宜一点,毕竟这是针对中低收入人群的一项住房优惠政策;57%的人认为现在的经济适用住房在交通上还不太方便、服务设施也还不够齐备;50%的公众认为户型设计目前还有些不太合理的地方,不太适应老百姓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