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确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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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 08:46 经济日报 | ||||||||||
本报北京5月20日讯 针对近期食品安全卫生方面暴露出的严重问题,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尽职尽责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据了解,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下,近期全国工商机关将突出重点,多管齐下,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食品为重点,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管,切断假冒伪劣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渠道。二是充分发挥工商所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作用,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处。针对暴露出来的影响范围广、性质恶劣的重大食品案件,要集中力量进行查处,严惩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五是加强食品商标广告监管。要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及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六是进一步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建立食品消费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要将食品生产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区分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不同情况,依法实施不同的监管。建立企业信用公示、“黑名单”等信用惩戒机制。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各级工商机关要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致使问题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龚 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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