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抽查显示山葡萄酒近五成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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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4日 10:5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 (记者 杜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山葡萄酒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52.4%。 质检总局近期对山葡萄酒的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吉林、辽宁、黑龙江等我国山葡萄酒主产区42家企业的42种产品,合格22种。
抽查结果表明,山葡萄酒的质量状况令人担忧,企业偷工减料现象仍较为严重。主要质量问题有:干浸出物不达标。干浸出物是反映山葡萄酒的原汁含量多少的主要检测指标。本次抽查中有6种产品干浸出物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以“三精水”勾兑山葡萄酒现象严重。“三精水”是在酒精和水中添加香精、甜味剂、色素,从而勾兑出来的劣质酒类。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山葡萄酒中不允许添加香精、甜味剂、色素。 此外,部分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严重,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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