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赴港个人游将扩大至三省份的九个城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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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 07:0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珺) 昨天,记者从香港旅游发展局北京办事处了解到,继5月1日起内地居民赴香港“个人游”扩大至整个广东省之后,7月1日起还将扩大至江苏、浙江、福建3省的9个城市,分别为: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仅限市区)、厦门、泉州。 香港旅游发展局主席周梁淑怡女士说:“就个人游发展潜力而言,这9个城市中以厦门、福州、无锡、杭州和南京的发展潜力最大。”而下一步,目标将是华中。
公安部再次提醒申请群众,前往港澳地区旅游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港澳两地的有关法律,否则将依法查处。对在港澳期间违反当地法律、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以及行骗等人员,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1-5年内不再批准其出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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