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安全办和工商局:龙口粉丝恢复销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08日 07:5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吴焕)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与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宣布,曾因涉嫌添加有害物质而暂停销售的龙口粉丝,经过抽样检测后绝大部分都合格,因此7日起在京恢复销售。 5月2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了山东烟台地区一些企业在龙口粉丝加工中掺杂有毒有害农用化学物质的事件。为此,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当即协调工商部门,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龙口粉丝采取市场控制措施,责令全市的商场、超市、
检测机构依据《原产地域产品——龙口粉丝》、《无公害食品——粉丝》、《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对21个样本的砷、铅、二氧化硫残余量、黄曲霉毒素指标等三个技术要件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除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大鹏集团有限公司”、包装规格为250克袋、标称商标为“六六顺”牌的纯绿豆龙口粉丝二氧化硫残余量超过国家标准近5倍以外,其余企业的20个样本均符合国家标准。对不合格的粉丝产品,市工商局将向其外包装上标称的生产企业做进一步确认,待样本的真实性确定后,再做相应处理。 市食品安全办表示,根据对21个样本的抽测结果和对北京市场的调查了解的总体情况,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由市工商局在5月7日解除对龙口粉丝的控制措施,除检测不合格的粉丝外,其余龙口粉丝可以恢复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