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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受害婴儿负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 17:08 北京晚报

  今天,我们对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坑害婴儿事件的追踪报道进入了第三天,这是令人痛心得几乎窒息的三天。13个无辜的小生命悄无声息地夭折在丧尽天良的制假贩假者手中,还有已知158个,甚至更多身体、智力已经受到严重伤害的孩子,正懵懂地面对着他们漫长的未来。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当地有关部门将责任直指那些制假贩假的乳品企业和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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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那些利欲熏心的制假贩假者令人发指、罪责难逃,但是我们也常常会感到一种职能的缺失,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劣质奶粉伤害婴儿的惨祸为何能够屡屡发生?具有管理职能的执法部门这时又在干什么?

  对于那些逝去的小生命来说,事实无法被重新假设,但不难想象,如果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能够恪尽职守,依法查处那些劣质奶粉,面前的惨剧就可能会避免。胡锦涛同志再三强调,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如果执法部门对平头百姓的疾苦多一点感同身受的话,那么“受伤的总是农民”的现象就会更少一些。

  怎样才能成为农民生命健康的“安全屏障”,如何才能保证农民过上有质量的生活,让他们带着健康奔小康,恐怕是相关部门要认真解决的一道命题。

  记者王海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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