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底料被仿冒 重庆“小天鹅”火锅获赔十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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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2日 13:40 新闻晚报 | |||||||||
新华社重庆4月22日专电 重庆“小天鹅”火锅底料起诉四川“小天鹅”专利纠纷一案,近日由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成都重庆小天鹅火锅底料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原告重庆小天鹅食品厂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包装袋(百年火锅小天鹅)相同或近似的包装袋的产品,并销毁现有的侵权包装袋,赔偿原告重庆小天鹅食品厂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原告重庆小天鹅食品厂的“百年火锅小天鹅”火锅底料包装袋于2002年7月10日取得
后经调查,重庆市南岸区南坪新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周祖刚、马世华、唐春林也销售了该侵权产品。由于被告成都重庆小天鹅火锅底料厂和被告四川小天鹅饮食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火锅底料的外包装仿冒了原告的专利产品,对原告的产品市场形成巨大冲击,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