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际惯例不能断章取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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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1日 14:45 信息时报 | |||||||||
郭志干 航空旺季临近,机票超售的矛盾凸显出来。无法登机的旅客到航空公司讨说法,却被“超售是国际惯例”的理由挡了回来,且不给任何补偿。言下之意,航空公司是在和国际惯例接轨,没什么错。
笔者有过一次去加拿大的经历,恰巧也遇上了超售的问题,因而对超售机票“国际惯例”有机会作了一些了解: 一、超售原因。因为航空公司竞争激烈,机票价格都接近成本。为了防止因迟到、改签产生空座导致“亏本”问题,所以都超售部分机票,以保证公司的利润。对于利益追求,航空公司的人毫不隐讳,不像国内某些航空公司顾左右言他,甚至拿“国际惯例”唬人。 二、超售原则。超售并不是无限制地乱卖,而是根据季节确定不同的超售比例,有时甚至根据前几天超售滞留人数来确定当日超售数量。绝不像国内的某些航空公司,进入旅游旺季也不变超售数量,导致超数售即等于滞留数,还拒不“悔改”。 三、超售解决。超售出现超员怎么办?加航并不采用靠前的号码先后的办法,而是召集所有购票者采取“金钱法则”,即公开宣布航班超员数量,愿意自动退出的乘下一班机者奖励50加元。若没人响应,就加到100加元,一路上去,总有不赶时间的人“发扬风格”,通常几分钟就解决了问题,还没有怨言。哪像国内某些航空公司,什么也不补偿,一付“霸王”相。 可见,机票超售的国际惯例根本不如国内某些航空公司所说的那样,只顾自己获利不顾乘客利益。国内航空公司是将国际惯例断章取“利”,将对己有利的留下来,对己不利的剔除。有鉴于此,建议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出面干预一下,废了那“霸王”式的“国际惯例”,给公众一个全面、“双赢”的国际惯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