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 消费者心中的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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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 11: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4月20日电 (记者 陈冀) 新房成了大花脸,是天花板裂缝的错;房屋臭气熏天,是卫生间管道渗漏惹的祸……房屋质量难保障成了消费者心中永远的痛。 英纯先生购买了某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楼房,可交楼后没住几天,房屋的装修质量实在令人气愤:房屋的大门门框变形、地板砖凹凸不平、墙壁渗水严重。英纯先生找到发展商,要求他们对房屋的质量负责。可工作人员却不理睬。英纯先生只好投诉到广东
在广东省消委会出面调解下,这家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才复函称,他们一直与业主保持联系和接触,并积极探讨处理办法,但双方对质量的认定标准不一致,难以达成协议。在消委会的协调下,它们派了专业人员对房屋地板进行了重新打磨,对大门进行修整。而对于房子裂缝渗水问题,则要由专业技术部门进行鉴定后进行处理。 广东省消委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屋质量的好坏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最为担心的问题,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消费者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解决了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许多难题。根据其中的规定,只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属不合格的(包括质量等级不合格),就可以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其次还规定,只要是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均可提出退房和赔偿损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