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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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住宅电梯(有人驾驶)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
单位:元/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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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交流调速 |
交流调压调速 |
运行梯 |
63620 |
62503 |
备用梯 |
6362 |
6250 |
高峰梯 |
14138 |
13890 |
注:以2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但总增减不超过5%。 |
2、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无人驾驶的高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
单位:元/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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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交流调速 |
交流调压调速 |
运行梯 |
35754 |
33520 |
备用梯 |
3575 |
3352 |
高峰梯 |
7945 |
7449 |
注:以2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但总增减不超过5%。 |
3、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无人驾驶的低层和多层住宅(6层及以下)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
单位:元/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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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交流调速 |
交流调压调速 |
运行梯 |
14525 |
13966 |
4、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应按年交纳电梯的大中修费,标准为3600元/部.年,由住宅楼内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电梯大、中修费,应单独设帐,专款专用,未发生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维修时,不得使用。 |
5、电梯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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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
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
1、高压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 |
(1)高压水泵运行维护费,20960元/泵组.年
(2)本收费标准适用于高位水箱供水系统,气压给水可参照执行;
(3)系统以泵组为单位,包括一台运行泵,一台备用泵以及水箱等配套设施;
(4)运行、维修费包括工资、管理费、电费、水质化验费、主泵和备用泵的维修、消防泵试泵费、普查费等;
(5)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业主应按年交纳高压水泵大修费用,标准为1000元/组.年,由住宅楼内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大修费,应单独设帐,专款专用,未发生大修工程时,不得使用 |
服务标准: |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
2、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参照高压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执行。 |
五
其他费用 |
1、装修管理服务费 |
(1)带电梯住宅:每建筑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4元。 |
(2)不带电梯住宅:每建筑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3元。 |
服务标准: |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
2、电梯检测费、避雷针检测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机动车存车费、非机动车存车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