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通住宅物业费将下降 新标准公开征集意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05日 07:50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贝清) 北京市有关部门将对物业公司收费进行规范,相关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意见,之后还将就有关细节举行价格听证会。据悉,新办法实施后北京普通住宅物业费将下降。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是由北京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
新规定一旦实施,一些普通居民住宅的物业费用将会有所下降。北京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王岩说,从1999年开始,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而物业收费中还包括该费用,造成了重复收费,因此,今后的物业收费中将不再包括这两大项的费用。具体的费用包括:电梯和水泵的中修和大修,房屋的中修和大修。 新规定还明确了一些高层建筑中无人驾驶的电梯运行收费,以及规定物业公司在代收煤、水、电、气等费用时不再收取委托费。 另外,新规定还提倡业主自治。具体的做法包括,物业收费将写入购房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要调整的必须通过业主大会协商确定,提倡业主大会有权选聘和解雇物业公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