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路政局首次公布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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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 07:17 北京青年报 | ||||||||||
梁琦 本报讯 车主每年缴纳的养路费都用到了哪里?记者昨天从市路政局获悉,根据该局的统计数据,本市近71亿元的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的使用,有了明确“走向”。这是本市首次公布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的用途。
该局负责全市的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征收,根据相关材料,这两项与交通相关的行政管理税费征收及资金使用情况分别如下:车辆购置税属于国税税种,由国家制定税率,现行税率为车辆市场销售价格的10%。2003年全市共征收车辆购置税43.6亿元,全部上缴国库。 养路费为中央政府设立的基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为每吨每月220元。本市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交市财政,纳入财政预算。2003年共征收养路费28.1亿元,其中10.9亿元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建设和作为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17.2亿元用于我市公路改建、扩建、新建和公路日常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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