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员10年贪污687万 公费医疗款拨付制度缺阳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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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17:1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邱伟 通讯员 高志海) 45岁的朝阳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出纳员李建国,利用负责给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拨经费款和处理出纳各项账务的职务便利,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侵吞、骗取公款687万余元。今天上午,他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法庭上听到了自己的无期徒刑判决。这起“小出纳大贪污”的案件中,有关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制约机制等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李建国在担任朝阳区卫生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纳员的10年间,利用负责给辖区内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拨经费款和处理出纳各项账务的机会,采用收款不入账、少付款多记账、少记年末结转金额、多提现少记账、提现不入账和私刻辖区内部分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财务章、模仿他人签字等手段,非法侵吞、骗取所在单位687万余元公款。对于贪污来的钱,李建国除了存入银行或用于买国债外,都满足了他喜爱收集纪念币、邮票的爱好。案发后,检察机关已追缴赃款626万余元发还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根据李建国交代,从他本人及其父母住处起获大量纪念币、邮票和9万元的两张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 承办此案的法官杨子良介绍说,李建国虽然只是个科员,但在单位中不但负责公费医疗拨款,还兼单位出纳。单位的现金使用、银行存款日记账、所有票据、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购买和使用发票等权力都集中在他一人手中。过分的权力集中,使他去银行提取单位的公款易如反掌。而监督机制的缺失,让他在10年里贪污了惊人的款额都无人知晓。李建国在宣判后说,自己第一次贪污纯属偶然,当时他替一家单位填写报销款额,结果数额写多了,但报销款顺利开了出来。过了些日子,李建国看到没人发现,就大着胆子把钱取出来存入了自己的账户。自此他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今天,市二中院在判决的同时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司法建议书,认为李建国在长达10年中,之所以能大肆侵吞、骗取公款,与李建国所在单位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制约机制等问题有关。二中院建议堵塞漏洞,强化对公费医疗经费发放及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案法官也希望有关单位在拨付公费医疗款时应该阳光操作,给受款单位一份明白账,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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