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旅行支票管理4月实施 出境游取现金更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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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20日 13:5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外币旅行支票代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居民个人除了可以用外汇存款、外币现钞购买外币旅行支票外,还可以用人民币购汇购买旅行支票,人们以后出境消费支取现金就更加方便了。 按照《通知》规定,“外币旅行支票”是指境内商业银行代售的、由境外银行或专门金融机构印制、以发行机构作为最终付款人、以可自由兑换货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有固
银行作为外币旅行支票的代售机构,原则上应限于境外旅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留学等非贸易项下的对外支付,不得用于贸易项下或资本项下的对外支付。境内机构、驻华机构申请购买外币旅行支票,应以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汇资本金账户以及其它明确可用于经常项目支出的外汇账户内资金购买,或用人民币账户内资金购汇后购买,不能以外币现钞或人民币现钞购买外币旅行支票。无论是境内居民或非居民个人,都可以用外汇存款账户内资金或外币现钞购买外币旅行支票。其中,境内居民个人可用人民币账户内资金或人民币现钞购汇购买外币旅行支票,而非居民个人在境内的合法人民币收入也可按有关规定兑换成外汇后购买外币旅行支票。 境内居民个人以人民币购汇购买外币旅行支票,银行在办理其人民币购汇手续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核准购汇的额度内,境内居民个人可以自行决定购买外币旅行支票的数额。(记者/孔华、曹丽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