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住房政策调整 配租租金补贴标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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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7日 17:0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洪燕杰) 北京部分廉租住房政策进行了调整,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调整后,租金补贴还贷购房的补贴为2人户补足到13万元,3人户补足到16万元,4人以上户补足到18万元。其中,优抚家庭1人户按2人户受理。 记者从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城区廉租住房配租租金补贴标准已由每月每平方米25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30元;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
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适用于北京市城八区享受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优抚待遇的廉租家庭。申请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家庭的主申请人必须是享受本市城市低保或优抚待遇,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的适用范围是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政策,可购买安置用房的廉租家庭;执行货币拆迁政策的廉租家庭;执行历史文化保护区外迁政策的廉租家庭;其他经批准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还贷购房政策的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