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旅游先付款后接待 向赖帐旅游者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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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 13:37 经济参考报 | |||||||||
4月1日起,昆明市将对进入昆明的旅游团队实行“先付款,后接待”制度。这一消息公布以来,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向“赖帐”旅游者说不 在昆明市旅游部门的支持下,进入3月份以后,昆明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几个分会联合
协会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如未收到团款,昆明接待社有权拒绝接待,由此产生的投诉和纠纷由组团社负责。 公告还要求,凡此前拖欠昆明地区旅行社及其他旅游企业团费超过三个月的省外旅行社,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逾期不还者,将以昆明市旅游协会的名义,向海内外点名公布该旅行社为不讲诚信、不受昆明欢迎的旅行社,并且要求昆明地区所有旅行社、旅游饭店及其它旅游企业不予接待。 相关规定还有,从2004年4月1日起,凡在昆明酒店自订房的市外旅行社及自订团体房的各类商务订房公司,价格标准应按高于给昆明地区旅行社团队房价的10%执行,并在团队客人抵达前将房款汇入昆明旅游商务结算管理有限公司帐户。 发出公告后没有几天,昆明市旅游行业协会就宣布西安唐城国旅和贵州省中旅为“不受欢迎”的旅行社,原因是两家旅行社都长期拖欠旅游款。 整治旅游市场的新尝试 谈及“先付款,后接待”的制度,昆明市政府有关负责人首先强调这是一次行业协会的自律行动,不是政府制定的,但他也承认政府是积极支持的,并且认为是昆明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 昆明中国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伯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旅游业的团款拖欠由来已久,一些旅行社被拖欠的团款达几百万之多,有些款项二、三年都收不回来。 以已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两家旅行社为例。从1991年初至1992年8月,西安唐城国旅共组织了16个旅游团队前来昆明,但团款一直没有结清。 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刘万成会长对记者说,长期以来困扰旅游市场的“三角债”问题是由于旅游市场不规范、缺乏诚信引起的。一些旅行社恶意拖欠团款,收不到团款的旅行社只有再拖欠其他旅行社或是宾馆、旅游车的钱,这样的恶性循环形成后,旅行社只有降低服务质量来节约成本,比如减少景点,带客人洗脚、购物、烧香以便多拿回扣,这就是“零团费”、“负团费”现象出现的原因。 昆明中国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伯威朱伯威认为“先付款、后接团”制度的确立有很多好处,有利于杜绝三角债,对市场进行规范管理;有利于旅游行业的内部自律;有利于保护规模旅游企业的利益,避免无序竞争。 市场面临严峻考验 然而,几乎在这一制度宣布的同时,昆明市旅游行业协会就遇到了很大的压力。一些省外或国外的旅行社已纷纷致函他们与昆明合作的旅游企业:如果照这个制度,他们将不组团到云南。昆明康辉旅行社提供消息,截至3月14日,与该社中止协议的旅游团已有20余个。 此间业内人士对这种制度的操作也提出了担心:一是程序过于复杂,该制度要求每个旅行社都要成立一个结算中心,在接团时旅行社首先要把名单理清交给旅行社的结算中心,再由该结算中心交给昆明旅游商务结算公司,稍有更改就要重复一次这样的程序,实际操作下来做一个团队要发好几次传真;二是成本过高,每个旅行社要成立结算中心,而新成立的昆明旅游商务结算公司作为一个企业,同样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其利润从何处而来不言而喻。“提质增效”应该注意提高综合经济的效益,而不是为了某个行业的“提质增效”损害其他行业的利益。 业内人士更担忧的是,这种整治会否产生昆明孤岛效应。昆明小范围宣布建立这一制度,是在全国树立起一个规范的旅游市场还是遭受全国旅游市场的封杀还很难现在作出判断。 昆明市旅游行业协会会长刘万成认为,“先付款,后接待”的贯彻实施存在一定困难。由于这一制度是新生事物,本身还不完善,加上旅行社的局部利益与整理利益存在一定矛盾,以及来自习惯做法的种种阻力,昆明本地旅行社的利益暂时会受到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坚持“先付款,后接待”还是很有必要的,昆明的旅行社尤其是一些骨干企业应该统一认识,把整体利益放在第一。 作者:王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