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度假案原告败诉 律师提醒看懂合同再掏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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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 07:3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两起“分时度假”官司的原告都败诉。两对夫妇虽然大呼上当,但最终还是无法否认自己亲笔签的合同而输了官司。有关律师提醒大家,如果有人请您参加“分时度假”,一定要冷静地把合同全部看明白了再作决定。 2002年2月24日,原告张某等两对夫妇与被告北京金色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合同”,二原告又与北京京瑞房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京瑞房产有限公司承购合同
很快两对夫妇就明白中国开放的对外旅游目的地国家只有20多个,因此被告承诺的可以让自己享受100多个国家的分时度假交换服务无法实现。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承诺的可以让原告享受100多个国家的分时度假交换服务无法完全实现这一情况,与原告、被告所签订合同中的原告认购标的无直接关系。而且原告、被告双方所签合同内容,被告表示可以履行,原告也认可。现在被告不同意解除合同,原告也没能举证证明二被告在合同签订前后存在严重的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及被告履行义务的能力存在不足。因此,对原告要求解除该合同,被告双倍返还原告所支付的费用计76600元的诉讼请求,理由不足,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程婕 常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