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家健:催生《物业管理条例》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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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 07:52 北京青年报 | |||||||||
今天对于深圳景洲大厦业主邹家健来说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日子,在2004年的3月15日,经过长达5年的艰苦维权努力,深圳景洲大厦的问题电梯终于得以更换并开始运行,同时,邹家健本人也入选为今年的“3·15”贡献奖候选人。但是,这5年对于邹家健来说是难忘的,他不仅曾因为维权被地产商以“名誉侵权”起诉索赔1000万元,还被有关主管部门罢免了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2000年8月,经深圳福田区建设局审核批准景洲大厦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邹家健以高票当选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而后,邹家健就景洲大厦业主反映的电梯货不对板、配套不落实、迟办房产证、物管乱收费等近16个问题进行调查,组织业主同大厦开发商、物管公司进行磋商对话。2001年4月,深圳景洲大厦开发商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邹家健,向其个人索赔1000万元。 2001年9月,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在全国首开先河,由业主自主投票表决更换物管公司。媒体称,“景洲事件”推动了中国房地产物管行业的改革,使“老子开发儿管理”的房地产行业模式在深圳成为终结,引发了物管行业的重新洗牌。两年后,深圳景洲大厦的一系列做法得到了国家建设部的肯定并在全国推行:房产开发必须与物业管理分离,催生了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 但是邹家健并没有放弃,继续与业主们一同继续他们的维权之路,并最终取得了成功。邹家健说,“3·15”的实质是一种参与精神,消费者要在法律的框架下维护自己的权益,尽管道路漫长,但是只要我们坚持就一定会有所收获。 耿振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