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次环保焚烧假货 17车假货无害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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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 14:57 沈阳晚报 | |||||||||
本报记者朱丹丹 张晶 露天焚烧查没的假货,黑烟滚滚污染环境的现象,将彻底告别沈城。3月12日,省、市工商部门联合环保部门,在辽宁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辽宁牧昌工业固废处置公司,将沈阳市工商局对2003年以来罚没的一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这也是辽宁省首次环保焚烧假货活动。
当日上午10点,记者随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驱车前往位于新城子区的辽宁牧昌工业固废处置公司。随同的还有十余辆装载着满满假冒伪劣商品的卡车,这些假冒伪劣商品都是市区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在2003年整治查处的,其中有假酒6108瓶、假烟丝5000公斤、伪劣食品717箱、伪劣饮料7246瓶、假人参1270箱、一次性纸浴服15000套,共计20个品种。 上午10时30分,身着蓝色防护服、头戴防毒面罩的处置中心工作人员,将一批批假冒伪劣产品送入了温度高达1000多度的焚烧炉中。炉中的物品瞬间便化为乌有,人们没有感觉到丝毫异味。 据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危险品首先由操作人员分批送入炉内,像假可乐、假酒等液体,则由喷枪送入炉内,由点火器点燃,在炉内充分氧化并热解燃烧,残留的废气再次进行燃烧。所有的假货被1200℃高温热解后,无异味、无恶臭、无烟,完全符合环保要求,处置率可达99.99%以上。燃烧后产生的安全气体进入旋风水冷式集尘器被除去粉尘,经烟囱排入大气。处理之后的残渣取出后送入沈阳市危险废物填埋中心,进行安全填埋,整个经过无毒无害。 环保焚烧法与传统的露天销毁假货方式相比,更加安全、环保。据悉,利用环保方式大规模处置假冒伪劣商品,在我省尚属首次。今后,辽宁省和沈阳市将会逐渐普及这种环保方法。 链接: 环保人士呼吁 处理假货要讲环保 为了震慑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一些部门采取露天焚烧的方法处理假货。孰不知,这样的做法极不符合环保要求,对人体也会造成危害。为此,3月11日,沈阳市环保局建议:为了沈城的蓝天和市民的健康,有关部门应尽量避免露天焚烧假冒伪劣产品。 沈阳市环保局固废处徐云川介绍,从环保角度看,露天焚烧假冒伪劣产品会产生很多有毒、有害的气体,有的甚至是致癌物质。如伪劣光碟多为塑料成份,它们含氯,焚烧后会产生二恶英,它属于剧毒物质。有的产品经焚烧后合成新的物质,危害人体的呼吸道和眼睛,有的甚至可以致癌。有些物品露天焚烧后产生的残渣,经雨淋,融解出有机物和重金属物质,渗入地下,会污染当地的地下水和土壤。此外,物品焚烧时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渣,还会污染大气。 因此环保专家建议,焚烧假冒伪劣商品之前,可对一些不易焚烧、或者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物品,进行科学处理。能填埋的,可进行填埋;有些物品则可以采取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原料回收再利用,这样还可以避免浪费。如有些东西可以做成面粉做为饲料;一些包装纸箱可以作为造纸的原料。 此外,如果非要进行焚烧的话,则要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如有些物品可以比照料生活垃圾的标准进行焚烧;有些危险废物因为焚烧要求更加严格,必须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检测后,才能进行安全、环保焚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