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低保救助“对号入座” 低保人员将被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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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 09:55 华商晨报 | |||||||||
沈城低保救助将“对号入座” 残疾、重病、体质弱、未成年、下岗、失业、无业、释解人员将被分别救助 本报记者 庄威
晨报讯 从今年起,沈阳的各类低保户将不再是一成不变的统一救助标准了,各类低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将获得不同的救助。 辽宁省民政厅城市低保处处长韩奎勇昨日在谈到沈阳市今年的城市低保工作时指出,今年沈城的城市低保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完善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办法,维护低保制度的公正和公平。 据韩奎勇处长介绍,目前沈阳市共有173376名低保对象,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但是,由于低保对象基数巨大,各类低保工作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低保对象中除了由于下岗、失业、无业造成的低收入人群,其他因各种原因进入低保对象行列的人员没有被分类救助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就造成了“低保待遇都一样”的情况,不利于维护低保制度的公正和公平。 据悉,今年沈阳将着重解决低保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民政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制定低保对象分类救助办法。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残疾、重病、体质弱、未成年、下岗、失业、无业、释解人员实施分类救助,并按照不同对象实行不同的救助标准。 同时,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今年沈阳市民政局还将实现网络市、县(区、市)、街道(乡镇)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低保运行程序和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逐步推行街道受理、社区协查的低保待遇申请受理办法,强化公开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