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装坏空气要退全款 “装修合同”五月改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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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10日 08:0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吴焕) 5月1日起,全市将实施2004年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新版《装修合同》明确规定,如果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原因经过证明是施工单位造成的,那么施工单位应退还全部装修款项。同时把现行的2003年版《装修合同》中规定的首付60%工程款下调为50%,中期支付比例由35%调整为45%。
新版《装修合同》增加了名词解释的内容,对“开工”、“竣工”、“验收合格”、“工期顺延”等重点词语的含义作出了统一的规定;新版合同明确了工程期限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新合同明确要求双方必须书面签收、认可后,家装公司方能施工;增加了当事人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如双方都不能把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其他项目;新合同要求家装公司需通过书面、互联网或公示的方式,让消费者能够查阅到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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