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生厅一号安全预警:河豚中毒尚无解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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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 09:33 金羊网-新快报 | |||||||||
今年1月和2月,广州市和深圳市陆续发现十多例因食用河豚鱼干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广东省卫生厅近日就此发出今年第一号安全预警信号:切勿购买和食用河豚鱼! 河豚鱼在我国主要产于沿海及长江下游一带,又称鸡泡鱼、乖鱼。其肉质鲜美,品种繁多,但许多品种含毒性极强的神经素“河豚毒素”。鱼死后内脏毒素可渗入肌肉。春季是卵巢和内脏毒性最强的时候,因此每年的春、夏季(2月-5月),最易发生河豚鱼中毒。
河豚鱼中毒一般在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内发生,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胃肠症状,以及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眼睑下垂、四肢乏力、发冷,继而四肢肌肉麻痹等神经系统症状,最后会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一般而言,死亡多发生在食用后6-24小时内。目前对河豚鱼中毒尚无特效解救药物。值得注意的是,河豚毒素耐热,一般烹调温度无法将其去除,盐腌或日晒也不能破坏。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卫生法》都禁止生产经营河豚鱼。卫生监督部门提醒,目前正值河豚鱼毒性最强季节,消费者切勿购买和食用河豚鱼,发现违法经营、销售河豚鱼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