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确保供澳冰鲜和冷冻家禽肉的安全卫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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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5日 10:1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四日电 (记者 刘长忠)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向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发出通知,就内地活鸡、冰鲜家禽肉和冷冻家禽肉恢复供澳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有关检验检疫局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关于对供港澳活鸡实施禽流感免疫措施的通知》,认真落实供澳活鸡的各项检验检疫管理措施,加强养殖场、中转站的防疫和疫情监测工作。对珠海首批恢复供澳活鸡的三家注
通知强调,要严格运输工具及回空车辆、中转站的消毒和动物运输途中的管理。供澳家禽饲养场的饲养栏必须加装防护网。加强活鸡出场时的监装,加施检验检疫封识,保证每批活鸡都是经过检验检疫合格、临床健康的活鸡。 质检总局同时要求各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要保持与澳门民政总署的联系,及时跟踪了解每批活鸡和冰鲜、冷冻家禽到达澳门后的检验结果。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