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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一号食品安全预警:严禁出售霉变甘蔗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 16:2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五日电(记者曾利明)国家卫生部今天公布的今年第一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称,中国北方省份在二至三月份易发生霉变甘蔗中毒,儿童较为多见。

  公告要求各地严禁出售霉变甘蔗。北方地区甘蔗销售商应仔细检查每根甘蔗,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辨别。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甘蔗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

  公告透露,今年二月十七日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发生因食用霉变甘蔗引起的食物中毒,五人中毒,其中一名十岁儿童死亡。

  据介绍,质好的甘蔗肉质清白、味甘甜;未成熟甘蔗收割后如果储存不当,容易发生霉变。霉变甘蔗外皮失去光泽,质地较软,瓤部颜色比正常甘蔗深,一般呈浅棕色,有酒糟味或酸霉味。

  因霉变甘蔗含有神经毒素3-硝基丙酸,进食甘蔗二至八小时后会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损伤为主的中毒症状:最初为呕吐、头晕、头疼、视力障碍,进而出现眼球偏侧凝视,复视、阵发性抽搐,四肢强直、屈曲、内旋,手呈鸡爪状、大小便失禁,严重者出现昏迷、呼吸衰竭、死亡,病死率及出现后遗症概率达百分之五十;目前没有特效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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