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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疗保险压低自费比例 防定点机构乱收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5日 08:08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今年我市医保管理部门将针对不同类型的定点医疗机构,下达医疗总费用中个人自费比例的控制指标,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自费比例控制在低于医疗平均总费用的8%,同时将通过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的管理,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这是在昨天召开的“2003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总结会”上透出的信息。

  据了解,截止到2003年底,本市应参保的600多万人中已有436万人参加了医保。为
解决参保人员负担过重的问题,从去年开始,完善了医疗保险费用的监控体系,特别降低了退休人员门诊大额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提高了支付比例。

  但市医保管理部门也发现,我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个别药品和部分检查、治疗项目使用不合理、违反物价规定多收费、重复收费等一些问题。

  据对住院参保人员用药情况的调查,在发生费用最高的前5位药品中,抗生素药品就有3种,占药品总费用的10%以上。

  还有的定点医疗机构不重视药敏实验结果和抗生素使用原则,盲目求新,只求高档,造成滥用。有些定点医疗机构将物价部门禁止单独收费的项目(如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备皮刀)向患者收费。或从病人入院到出院一直收取一级护理费,在临时医嘱与长期医嘱中重复收取输液器费和注射器费。更有的定点医疗机构病人住院70天,天天收取抢救费,严重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

  今年医保管理部门准备在原有通报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全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平均医疗费用横向比较及历年运行情况的纵向比较结果、在医疗费用的构成中检查、治疗、用药费用各占的比重,特别是贵重医用材料所占的比重等内容。针对不同类型的定点医疗机构,下达医疗总费用中个人自费比例的控制指标,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自费比例控制在低于平均水平的8%,以此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

  奚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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