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妇狂造“黑心棉”五年 将陷牢狱一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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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 00:38 成都晚报 | ||||||||||
本报讯 (双流法见习记者 郭龙) 昨日上午10时,双流县法院审判庭座无虚席。“潘银杏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审判长还没有宣读完判决书,被告席上的妇女已经泣不成声。这名叫潘银杏的妇女,今年36岁,浙江省永嘉县人。5年来,她和丈夫胡长春(在逃)在成都簇桥镇、双流县九江镇等地生产、销售“黑心棉”。
2003年11月5日,双流县工商局和九江派出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称九江镇石鼓村4社倪玉明家有人在非法加工“黑心棉”。当天,工商和公安联合执法,将女老板潘银杏挡获,其丈夫侥幸逃脱。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未销售完的“新乐牌精梳棉胎”448床,成品棉胎1219斤、棉垫2016斤等。 据潘银杏交代,1999年她随丈夫胡长春到成都,很快就成了生产、销售“黑心棉”的“专业户”。她们以每斤2至3元的价格收购废旧棉絮、棉花进行加工,然后以每斤3.5元至6元的价格批发出去。 经过查证,潘银杏从2003年4月至11月,生产了一万多床棉絮,并向成都市区及双流县、温江区等地的55个店批发了所加工的“新乐牌”棉絮2600多床,销售金额达53826元。公安机关还在上述地点共查获未销售完的棉絮228床。经省纤维检验局抽样检验,这批棉絮都是用废旧再生纤维加工的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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