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欧盟游指日可待 可望今年夏天前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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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 07:1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2月12日电(记者苏敏)今天,国家旅游局与欧盟在京签署《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欧共体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公民前往欧盟国家旅游将很快实现。 据悉,《备忘录》适用于目前欧盟15个成员国中的12个“申根”协定国,分别为:奥地利、比利时、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意大利、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及瑞典。 作为《谅解备忘录》的附件,《关于丹麦的联合声明》、《关于英国和爱尔兰的联合声明》和《关于挪威和冰岛的联合声明》也同时生效,表明中国与这5个国家也将达成有关协议。 今后,中国游客将通过指定的旅行社便捷申请赴欧旅游签证,前往28个被中国赋予“旅游目的地国地位”的欧共体成员国家,1个团最少为5人。根据协议第5条,中国接收可能非法滞留欧共体国家的中国游客。这一协议可望在今年夏天之前实施。 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签署的最大规模的“旅游目的地国地位”协议。持有这些欧共体成员国使领馆颁发的签证,中国旅游团可以在这些成员国内自由旅行。 据欧盟方面的数据说,2002年,64.5万中国人前往欧盟国家旅游,同时1300万欧洲游客来到中国。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出境游人数将达到1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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