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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前家电维修点实施公示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 11:23 北京青年报

  记者张钦

  本报讯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昨天宣布,将实施家电企业服务维修网点公示制度。在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前,所有在国内经营的国内外家电生产企业均须向社会公示其定点服务维修网点,以便用户查询、使用,并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根据即将出台的规定,家电企业不公示维修网点或对变更的网点联系方式不及时更新都将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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