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消费导致无钱还贷 银行上月追着百人讨车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 08:13 北京娱乐信报 | ||
“原告说的都属实,我愿意协商解决。”近日,面对银行向崇文法院提出的偿还贷款本息12万元及其罚息的要求,本市怀柔农民谢某作出上述答辩意见。 贷款没几月就不还了 2002年7月11日,北京市商业银行天坛支行与谢某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银行称,其在合同签订后,如约放款,但是在2003年3月20日起至今,谢某一直没有还款。就这样谢和妻子双双被告上了法庭。最后经法院调解,谢某和银行达成调解协议,谢须在2004年3月20日前先还上拖欠银行的本金及罚息,3月20日后的贷款还按双方当初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执行。 1个月受理同类案件63起 记者从崇文法院了解到,像谢某夫妇这样因没有履行贷款合同按时向银行还款,而被商行天坛支行告上法院的还有62起涉及129名汽车消费借款者。这也是新年伊始至昨天1个月时间内,崇文法院受理的同类案件数量最多的集团诉讼案。 据崇文法院一位法官介绍,在2003年1年的时间内,该院受理的汽车消费者与银行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共才90多件,而仅仅在2004年1月份,法院一下子就受理了同类案件63起,涉及金额本金、利息及罚息高达10655075.5元。“这仅仅是个开始,随着越来越多人的提前消费意识的盲目高涨,这个数字还会继续增长的!”这位法官感叹道。 贷款买房不还钱者增多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崇文法院在1月份还受理了16起房贷合同纠纷案件。因已经有两年时间未按照合同如期履行还款义务,浮某等16人被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前门支行告上了法庭,目前此类案件还在审理之中。一位法官曾断言,随着我国商品房二级市场的不断开放,房屋贷款合同纠纷将出现新一轮的受案高峰。 贷款者应三思而行 一位法官分析认为,现在贷款买房买车分为两类人,一类是买来供自己消费使用的,另一类是买来用于经营使用的。比如贷款买大货车跑运输的,贷款买房子用来出租的。但很多人的提前消费意识属于盲目提高,对自己实际经济能力评价不足,对将来遇到的风险预测不准,所以最终导致无钱还贷被告上法庭的结局。 因此有专业人士提出,国家应当正确宣传引导合理的消费观念,使得消费者能正确评估自己的还贷能力,在办理消费贷款时要量力而行。当然也不排除恶意欠款的可能性,但记者从法院了解,目前有钱不还的恶意欠款者还属少数。 银行审查不严也有责任 审查不严格也是导致银行与借款者走上法庭的因素之一。有专业人士认为,每家银行在车贷和房贷方面都有一套严格的管理规定,但存在为追求更多的业绩而放松审查的现象,放贷银行真正能走进每位借款者家内进行考察的又有多少! 信报记者郭志霞
|